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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醫林-病僧安置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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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經》云:「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差。」

【出處】摘自《四分律行事鈔》〈瞻病送終篇〉,(大正藏第四十冊一四四頁上欄)

 

僧祇:若大德病,應在露現處,上好房中,擬道俗問訊生善。燒香塗地,供待人 客。十誦:病人與中房舍臥具,令得容受看病者。若依中國本傳云:祇桓西北角,日光沒處,為「無常院」,若有病者,安置在中。

 

以凡生貪染,見本房內衣缽眾具,多生戀著,無心厭背,故制令至別處。堂號無常,來者極多,還反一二,即事而求,專心念法。其堂中置一立像,金薄塗之,面向西方,其像右手舉,左手中繫一五綵幡,腳垂曳地。

 

當安病者在像之後,左手執幡腳,作從佛往淨剎之意。瞻病者燒香散華,莊嚴病者。乃至若有屎尿吐唾,隨有除之,亦無有罪。傳云:原佛垂忍土,為接群生,意在拔除煩惱,不唯糞除為惡,如諸天見人間臭穢,猶人之見屏廁,臭氣難言,尚不以為惡,恆來衛護,何況佛德,而有愛憎?但有歸投者,無不拔濟。乃至為病者隨機說法,命終恆在佛所,不得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