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陳慧玲
出處 / 僧伽醫護 第29期
出刊 / 2004/2/20
什麼叫做「藥品」?有幾種類型?
藥品的定義有二:
1.使用於診斷、治療或預防人類疾病的原料藥或製劑。
2.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的原料藥或製劑。
藥品依其使用方法可分成口服、外用及針劑三大類。為了達到最佳療效及使用上的方便性,又可分成不同劑型,例如口服藥有粉末、顆粒、錠劑、口含錠、舌下錠、咀嚼錠、糖衣錠、膜衣錠、緩釋錠、軟膠囊、硬膠囊、糖漿及水劑等;外用藥有軟膏、乳霜、水劑、錠劑、吸入劑、噴霧劑、栓劑、貼片及撒布粉等;針劑有點滴、安瓿及小瓶等。
使用前一定要先確認其用法,因為錠劑與膠囊不一定是吃的,針劑也不一定都是要注射入人體的。
在哪裡可以買到所需要的藥品?
由合格藥師(生)親自執業的醫療院所內部藥局或一般的健保藥局。
如何確認是「合格藥師 (生)親自執業」?
一位「合格藥師(生)」需畢業於大專院校的藥學科系(藥校),經通過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的藥師(生)考試取得藥師(生)資格,再加入欲執業地區的藥師 (生)公會,並向該縣市衛生局登記,取得執業執照後才得執業。依規定,藥師 (生)於執行業務時需穿著白色制服並在左胸配戴執業執照,同時執業地點以一處為限。
藥品有沒有不同的等級?
我國的藥品分成非處方藥及處方藥二種。非處方藥又分成成藥及指示藥二種,成藥指的是安全性較高的藥品,可在一般藥局或藥商商店直接購得,用來治療可以自我判斷處理的小問題,例如紅藥水及綠油精等;指示藥的安全性次高,只能在健保藥局販售,且需經過醫師、藥師或藥生指導後才得購買,例如綜合感冒藥、暈車藥、止瀉藥及維他命等。處方藥因安全性較低,需要醫師全程監控用藥過程,所以一定要在醫療院所經過醫師診斷病情開出處方箋後,才能請藥師 (生)依處方箋調配取藥,例如威而剛、柔沛及諾美婷等。
處方藥中又有一些藥品因為具有成癮性、戒斷性或需特別加強管理而被列為管制藥,如嗎啡類鎮痛劑、安眠藥等,需由取得管制藥品使用執照的醫師開立處方箋後由藥師調劑。
管制藥共分四級,其中一至三級管制藥需由醫師開立專用處方箋,而領取人尚需憑身分證明並在處方箋上簽名後才能領取。
如何辨識取得的是否為「合法藥品」?
藥品上市販賣前均需向衛生署申請核淮,所以合法藥品的標籤、說明書或外包裝上應分別刊載有衛生署所核發的許可證字號 (其格式有三種:國內製品為“衛署藥製字第 XXXX號”,外國製品為“衛署藥輸字第 XXXX 號”,國內成藥製品為“衛署成製字第 XXXX號”,國外成藥製品為“衛署成輸字第 XXXX 號”),同時還應有藥品名、成分名及含量、用法用量、主治效能或適應症、副作用、禁忌或應注意事項、廠商名稱及地址、製造日期或批號、有效期限或保存期限等。
媒體上的藥品廣告是否可以相信?
藥品廣告在登出前需向衛生局申請,所以合法的藥品廣告上應列有廣告核准字號 (例如衛署中部藥廣字第 YYMMXX 號,北市衛藥廣字第 YYMMXX 號)、藥品許可證字號及廠商名稱,而且不得有「保證藥到病除」、「根治疾病」等誇大不實的不當文辭。
就醫或購藥時有什麼要特別告訴醫師或藥師的事項?
1. 是否對某些藥品或食物曾發生異常的反應或是過敏現象?
2. 過去二個星期內曾經服用或正在服用什麼藥品 (包括減肥藥、健康食品 )?
3. 是否有某些疾病 (例如會影響藥品代謝的肝病或腎病 )?
4. 是否正在進行飲食節制計畫 (例如高血壓的低鹽飲食、糖尿病的低糖飲食等 )?
5. 是否已懷孕、計畫懷孕或可能懷孕?
6. 是否正親自在為孩子授乳?
7. 是否需要參加考試或操作機械?
領藥時應注意些什麼事項?
1. 核對姓名、年齡等相關資料,以免錯拿別人的藥。
2. 問清楚及瞭解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可能的副作用、配合禁忌及注意事項等。
3. 確認藥品種類及數量是否足夠?
4. 固定於同一家健保藥局調劑領藥,以建立個人藥歷檔案。
如何確知拿到的是什麼藥?
衛生署已規定藥袋上除了病患姓名、性別年齡、調劑機構名稱等相關資料外,還需有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及適應症等,所以由藥袋上可以知道拿到的是什麼藥。否則,可以向調劑藥師詢問藥品名稱及藥效。
服用藥品時應注意些什麼事項?
1. 遵照指示用藥,無論是療程、時間間隔、方法及藥量都要正確。
2. 用藥前再核對一次姓名、藥名、用法及用量,並且不要在暗處用藥,以免吃錯藥或用錯藥。
3. 用藥前核對藥品外觀,若已潮濕、變色或變形,則勿再使用。
4. 注意藥品保存期限,若過期則勿再使用。
5. 因為每個人的體質及病程都不相同,所以不要把自己的藥分給別人服用,也不可服用別人的藥品。
6. 若產生過敏等異常現象或副作用時,應立即洽詢醫師或藥師正確的處置方法,並將該些藥品名稱寫在紙上隨身攜帶,以便日後就醫或購藥時拿給醫師或藥師參考。
在家要如何保存藥品?
1. 最重要的是避光、避濕、避熱。
2. 藥品應放在原包裝內,並保留用法用量、有效日期及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3. 口服藥及外用藥要分開貯放。除非有特別指示需低溫貯存,否則放在室溫即可。
4. 不同的藥品不要放在同一容器內,未用完的藥品勿將標籤撕掉。
5. 藥品應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以免誤食,一旦誤食應立即送醫。
6.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家中藥品總檢查。過期或毀損藥品可拿至健保藥局要求代為銷燬,或自行去除外包裝後丟入馬桶中沖毀。
服用口服藥有何需注意事項?
1. 除非有特殊需要,否則應配以足量冷開水或溫開水吞服,以免影響藥效或產生副作用。
2. 除了咀嚼錠外,糖衣錠、膜衣錠、長效錠、緩釋錠及膠囊等均應整粒吞服。
3. 糖漿及懸浮液等水劑於服用前應先搖勻,並用量杯量取足量藥品。倒出來的藥品勿再倒回原瓶,並保持瓶口清潔。
4. 嬰幼兒的藥品勿加於牛奶中餵食,以免因牛奶產生異味而影響嬰幼兒進食意願,亦可避免因牛奶未食用完畢而致服用的藥量不足。
5. 管灌病人應於就醫或購藥時告知醫師或藥師,以便選用適合磨粉的劑型。
使用眼用製劑有何需注意事項?
1. 用藥前先洗淨並擦乾雙手。
2. 使用二種以上製劑時,應間隔 3~5 分鐘。
3. 若同時使用藥水及藥膏,應先用藥水,最後再點藥膏。
4. 瓶口需保持乾淨 ,勿接觸到眼睛。
5. 藥品開封後一個月若仍未用完,亦應丟棄不再使用。
使用外用藥膏、藥粉及貼片有何需注意事項?
1. 使用前應先清潔並擦乾雙手及塗敷區。
2. 擠出或倒出的藥品不要再放回原包裝。
什麼是正確的用藥時間?
每日一次:每天固定一次,通常以早飯時段為準。
每日二次:早晚各一次,通常以早、晚飯時段為準。
每日三次:早午晚各一次,通常以早、午、晚飯時段為準。
每日四次:早午晚及睡前各一次。
飯前:餐前一小時或餐後二小時 (空腹時)。
飯後:餐後一小時內 (非空腹時)。
飯中:與食物同時服用。
睡前:晚上睡覺前三十分鐘。
忘記吃藥時怎麼辦?
一天數次者可立即補服,但若已接近下次服藥時間 (超過二次服藥時間中點 ),則照原訂時間服藥而不補服。若為類固醇需服雙倍量。
一天一次者可補服,但隔天亦需改為補服時之時段。
睡前助眠劑不可在早晨補服。
維他命、鐵劑及症狀緩解藥 (如止痛劑、鎮咳劑)不需補服,避孕藥亦不需補服,但需改用其他避孕法。
抗生素補服後需調整下次服藥間隔 (一天二次者隔 5~6 小時,一天三次者隔2~4小時),以免變動原訂服藥時間。
服用抗生素時有何需注意事項?
1. 需經由醫師診療後,才得憑處方箋至藥局由藥師調劑領藥,不可自行購買。
2. 確實遵照指示之用法用量完成整個療程,不可隨意停藥或更改服藥間隔。
3. 長期服用抗生素的病患,若產生抗藥性以致藥效減低時應告訴醫師,請醫師重新檢測抗藥菌株及抗生素的有效性。
藥品會有哪些副作用或不良反應?
只要是預期療效以外的藥品作用都稱為副作用,例如血管擴張劑引起的頭痛、某些瀉劑引起的尿液變紅等,但通常是可預期的,大多可被修正,人體有時也會去適應。
如果副作用是我們不希望它發生且對身體有害,就成為不良反應,自己可以感覺到的有噁心、嘔吐、腹瀉、皮疹、嗜睡等,需醫師追蹤的則有血液病變、肝腎毒性、眼睛病變等。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受很多因素影響,如年齡、疾病嚴重度、器官功能、藥品種類性質等,所以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發生。
什麼是「藥品交互作用」?
藥品的療效受到其他藥品、食物等物質影響而改變的情形就稱為「藥品交互作用」,例如併用瀉劑及利尿劑可能導致嚴重的體液及電解質失衡、強心劑毛地黃與高纖食品併用時會使毛地黃的吸收率減低等,但並不是所有的交互作用都是不好的 ,需由專業醫療人員追蹤及判斷。
症狀解除了就可以不吃藥嗎?
症狀緩解藥如咳嗽、頭痛、腹瀉等,可以在症狀解除後自行決定是否停藥。
大多數抗生素是用於根除病原菌,所以必須有一定的療程,不可隨意停止用藥。
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等需長期控制以減少併發症,所以不應任意停藥。
吃藥會傷胃,所以一定要加胃藥?
並不是所有的藥都會傷胃,有的胃藥 (制酸劑)尚且會妨礙藥品的吸收,所以並不是吃藥一定要加胃藥。
類固醇就是美國仙丹,我不要吃!
類固醇在大量且長期的使用下會產生一些不良反應,但也的確可用來治療許多疾病,如內分泌失常、皮膚病、過敏、氣喘等,在一些自體免疫疾病,類固醇更是首選藥物,所以在專業醫師的判斷及監測下,類固醇是一種好藥的。
鎮靜安眠藥吃了會上癮,我不敢吃!
現在的鎮靜安眠藥已比以前的安全性高,在醫師的專業判斷下,短期、適量服用鎮靜安眠藥可使病人消除焦慮、鬆弛肌肉,得到較好的睡眠品質,亦不容易上癮,等症狀解除後亦可在醫師協助下停藥。
懷孕時什麼藥都不可以使用?
懷孕安全用藥級數分成 A、B、C、D、X 五種,其中A級顯示對孕婦是安全的,X級則是孕婦絕對不可使用。
一般而言,懷孕前三個月用藥較易造成畸型兒,但有的藥如阿斯匹靈在懷孕末期使用則可能造成遲產或分娩時間延長,所以孕婦應儘可能使用非藥物治療而避免不必要的藥品,但有些必須使用的藥品 (如抗癲癇藥)則不可任意停藥或加藥,以免媽媽的病情傷害到胎兒。
沒有醫師或藥師的指導,孕婦不可自行加藥或停藥。
小孩可以使用大人的藥品嗎?
小孩不是縮小的大人,不但器官發育尚未成熟,吸收、代謝、排泄及敏感度也都與大人不同,所以不可以直接使用大人的藥品。
六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成藥。
儘量選用小兒劑型 (如糖漿、粉劑或顆粒),除了便於吞服,亦較能量取適當劑量。
十八歲以下兒童不建議使用阿斯匹靈來退燒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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