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尤美玉、黃靖芳
出處 / 僧伽醫護 第18期
出刊 / 2002/2/5
此次,僧伽醫護基金會除了歲末消災祈福感恩法會外,於第一天晚上特別舉辦了佛學講座,特邀果清律師主講。期望平時為僧伽健康供養、付出的志工們,能更深入了解佛法中「看病福田」殊勝因緣,及如何修習「淨業三福」得生西方極樂世界的法門。若能知行合一,深解因緣果報,那麼淨土不遠矣。
第一福田-殊勝的供養福德
在《梵網經菩薩戒第九條的輕垢戒》,也就是不看病戒中說道:「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差。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犯輕垢罪。」
前言
《梵網經》是部重要的大乘戒律,其闡述了修菩薩道的階位和戒律,對大乘佛教在中國的盛行,起了積極的作用。在佛陀時代,因為僧團弟子中有人行誼乖違,被人所批評,因此凡是僧眾犯了什麼錯誤,佛陀就因事制定相應的戒律。而上述經文中就是「不看病戒」,也就是受了菩薩戒的佛子們假如不看病,不照顧病人,就是犯了過失,叫做不看病戒。
若佛子!見一切疾病人,常應供養如佛無異
「若佛子」,也就是假若有這麼一位受了菩薩戒發菩提心,安住佛威儀的這種人,就叫做佛子。而「若佛子」三個字即標出了能犯此戒的對象來。從「見一切及病人」開始的幾個段落,講到了序事的三個結構。第一個小部分舉出病人;第二部分說明當做而不做將犯戒等三種。「見一切疾病人」,即受菩薩戒的佛子看到一切患有疾病的人,包括男女老少、親疏貴賤乃至出家在家等等。亦即序事中的第一個部分,舉出病人。「常應供養」,當我們看到了病人,應當要常常供養病人。也許有人會這樣問,怎麼不說就濟而說供養呢?有什麼道理?即如果我們具足了這種供養的信念,自然看病的心,就能維持很久,所以叫做常應供養。常常、恆常、應當要供養病人。「如佛無異」,是什麼意思?其深入的含義,就是因佛視眾生的身體為自己的身體,視眾生的病為自己的病,所以凡是看到所有的病人,都應當把他看做是佛一樣的供養。以下是幾則供養病人的故事。
智嚴禪師吸膿血的故事
唐朝有一位智嚴禪師,他親自在一個石頭城的地方,建置了一看病的處所,用來照顧病人,並且為他們說法。如果病人生了毒瘡、疽瘡等,有膿血時,他就親自將膿血吸出來;病人身體的種種垢穢,他也會親自清洗,凡此種種行為,他都沒有忌諱。因此永徽年間,智嚴禪師往生時,其膚色正常,而且發出一股異香達依旬。
智寬禪師的悲心
唐朝還有一為智寬禪師,心性非常的慈悲,非常歡喜地照顧病人。他不管路程的遠近,只要沒有人能治療的病人,無論僧俗,就將病人帶回來到自己的房中,親自親理。如果病人患有癱瘡,有膿但膿卻無法流出時,他就用口將膿吸出來,讓病趕快好起來。
月上女割乳的故事
在法藏大師的菩薩戒本疏裡,提到有一位月上女割乳房就濟產婦的情形。在經律異相上也提到:有一位叫月上的童女,因為進入鄰家,看見剛生產後的婦人,沒有飲食,身體非常贏瘦、非常的虛弱。月上女看到這種情景,就割自己的乳房來救濟他們,使產婦子母都能平安地活下來。雖然當時割掉了乳房,但因為她如此慈悲的緣故,最後卻恢復正常,與常人無異。
毘舍佉母割肱肉
還有一個供養的故事——毘舍佉母割肱肉就濟有病的比丘。關於這個公案在律上提到,有一為名叫毘舍佉母的人,在結夏安居期間,請了僧人到家中供養。其中有一位比丘因為生病,非常瘦弱且吃不下東西。因此毘舍佉母就恭敬的問他,這位比丘回答他:「我這種病症,聽說只要獲得生人的肉作藥,就可以好的。」於是毘舍佉母聽了之後,就進入房間割自己的肱肉,以供奉這位比丘。而吃了毘舍佉母的肱肉後,比丘的病也就好了。毘舍佉母因為這種慈悲、恭敬心的緣故,所以身上的瘡就痊癒,恢復正常了。
以上幾個故事都是為了讓對方的病得到就治,而不顧自己的生命,這真是菩薩的行為。所以要常應供養如佛無異。
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
「八福田」是什麼呢?第一就是佛,第二聖人,第三和尚,第四阿闍梨,第五僧,第六父,第七母,第八病人。前面的七種都是屬於敬田,而第八病人有悲敬兩田,所以叫做第一。在《梵網經》中記載,在這八種福田中,唯獨病人為最苦難最憂患,能救這種苦患之因,將來就能享安樂之果,所以看病者,為第一福田。
若父母師僧弟子病,諸根不具,百種病苦惱,皆供養令差。
「若父母師僧弟子病」如果父母、和尚恩師、羯摩大眾僧、同輩同參等生病了;「諸根不具」指有些病人久病而引發六根殘缺——如眼盲、耳聾、腳跛、口啞……等病;「百種病苦惱」,即人的身體四大和合,一大不和,百一病生,四大不調,則四百四病生,致使百病叢生的情形。「皆供養令差」,上述情形都應該慈悲供養,直到他的病好為止。(此段即序事第二部分——說明應當這麼做的情形。)
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三不應),犯輕垢罪(三結罪)。
「而菩薩以瞋恨心不看」,可以這麼來說,哪有身為菩薩者會起瞋恨而不看顧病人的道理?所以犯了戒。為何會起瞋恨心呢?可能是父母師長平日的督誨無方,或是弟子平日忤慢,或病中時種種煩瑣需求等,於是有了瞋恨在心而不肯看顧病人。「乃至僧坊、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見病不救濟者。」在《法藏疏》記載,所謂的僧坊者,約指師僧弟子病處;城邑者,約指父母等病處;曠野等者只通一切病苦處。此處說明了連父母、師長、弟子等病都不看顧,甚至在僧地房中、城邑、曠野、山林道路中的一切病人,有病都不去救治的情形。而前面所說一切病患,都應當盡心救治,何況父母師僧弟子等有病卻不看顧呢?這樣救失去了慈悲心、孝順心,實在不符合菩薩度眾生的本懷,所以犯戒。《優婆塞戒經》說,行路的時候,若看見了病人,不去照顧關懷他,卻為了方便,只有表示自己住所所在,就捨去病人而離開,此種情形是犯戒得罪的。所以說,如果自己有力量就應該救濟治療病人,如果自己無能力救治就應當轉而委託別人救治。如果當作沒看見,那麼菩薩慈悲心安在?(此段說的即序事中的第三部分,應當做不而不做的情形。)「犯輕垢罪」,如此就會犯了輕垢罪。為何會犯此罪?因為乖違菩薩怨親平等之心,及不捨眾生的念頭。犯輕垢罪又分三種結罪之因,以下跟諸位談的是其中之一的結罪重輕。
結罪重輕
分有犯及無犯情形說明:
◆ 有犯結罪
此戒有四種情形,若發生了,就成就了犯罪。
◆無犯結罪
以下十種情形,是不犯結罪的。
不慰憂惱
「不慰憂惱」指不安慰他人憂愁的情形。即見諸眾生有親屬不和知難、有財物難,卻用嫌恨之心不為他開導解釋、除去他的憂愁苦惱,即染污犯;假如是因為懶惰懈怠不去安慰,即是非染污犯的情形。關於此不看病戒是七眾同犯,看大小乘看法並不完全相同。小乘看法是只有師友共房——即比丘、比丘尼必須看顧,此外不約制;大乘則認為菩薩有宏大的誓願,要渡化一切眾生,因此所有一切有病之人,都應當照護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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